松江区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开始申报
摘要:根据《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松江区已启动节后返岗复工交通补贴。
根据《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松江区已启动节后返岗复工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来申报啦!
一、政策内容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本区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主体
本区企业为申报主体。本区企业指企业登记注册地在松江区,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松江区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享受补贴。
三、申报审核
(一)报备
计划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采取包车(每辆车实际乘车的企业员工不少于25人)集中返岗的企业,可以在2023年1月20日前向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提出报备申请,填报《松江企业节后开展员工集中返岗报备表》。
(二)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申报地点: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
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向其中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申报。
申报材料
(1)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2)《松江区企业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每辆车实际乘车企业员工不少于25人);
(3)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需提供各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相关说明;
(4)企业员工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5)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审核
街镇、经开区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四)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拨付
公示结束无异议,向企业发放返岗交通补贴。
四、其他
(一)企业要依法、及时申请补贴,确保补贴资金用于组织集中返岗交通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企业非法挪用、挤占补贴资金。一旦发现并查实企业虚报、冒领返岗交通补贴,将责令退还补贴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国家对具体政策措施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松江区受理点
责任编辑:倪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