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网络直播自媒体自律公约》发布
摘要: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松江公安分局、松江区委网信办向5808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及自媒体代表送达《松江区网络直播自媒体自律公约》,旨在加强我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促进本区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陈菲茜 记者邱爱荃上海报道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松江公安分局、松江区委网信办向5808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及自媒体代表送达《松江区网络直播自媒体自律公约》,旨在加强我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促进本区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迭代升级,网络直播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与此同时,网络直播行为存在内容生态不良、充值打赏失范、商业营销混乱等问题,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松江公安分局、松江区委网信办对洞泾镇5808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开展调研,对自媒体网络直播行为法律风险防控提出对策建议。
“媒体的自律义务包含确保网络直播行为合法、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网络直播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直播吸引流量行为等。希望本区网络直播自媒体根据自律公约的内容,积极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倪珺